浙江省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战工作服务中心是浙江省委统战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开展与统战工作有关的交流活动,承担相应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开展统战宣传工作,承担省委统战部部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qxzh.zj.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应聘者务必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工作中相关疫情防控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统战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680(干部处)、87059628(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3868(浙江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