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浙江省荣军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招聘启事(总务科干事岗位)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总务科干事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总务科干事 |
1 |
管理学相关专业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综合素质好,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且必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jsrjyyzp@126.com,邮件主题:报考岗位+姓名(如总务科干事+张三)。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
(3)报名材料:
①《浙江省荣军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等证书的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以及《健康承诺书》(附件2)、《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3天内纸质报告)。报名材料复印件、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并收取。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考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方式另行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查询近14天到访地区,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为绿码,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浙江省荣军医院人事科(0573-82854029)报告。除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启事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启事录用等相关信息在浙江省荣军医院网站(http://www.zjrjyy.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854029、82082759
联系人:马老师、吕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9793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