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为浙江省广电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公务员任职文书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官网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广播电视局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gdj.zj.gov.cn,公告公示);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163025(机关纪委)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56353003(水老师) 0571-85331521(张老师)。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4:00-17:30。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