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昌县公开招聘水利类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全省基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公开招聘农林牧渔水利类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3号)精神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决定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水利类技术人员。有关单位招聘方案已经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局属3家事业单位3个岗位计划招聘水利类技术人员共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6月2日-1979年6月2日)
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在2015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电子邮箱:593065639@qq.com。
报名期间,各单位岗位实时报名人数情况不对外公布。
鉴于全省多地在同一时间组织相同岗位招聘,并参加由省里统一命题的笔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地方的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新昌县(具体见准考证)
内容:基层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基础性知识。
科目:水利工程。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另行确定并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lsb.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575-86023327)和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5-8604240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咨询
咨询电话:0575-86023087(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人事教育科)。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