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信、访、电、网信访大格局的形成和岗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合署在市信访局的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
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
三、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民服务热情,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和实际问题处理水平;
2.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群众路线实践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 周岁以下( 1970 年 11月 25日以后出生);
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同时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以面试方式进行,经考察予以调入聘用,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六、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 年 11月 2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联系人:杨萍影,联系电话:83021429。
2.报名地点:市信访局(领带园五路五号二楼202室)。
3.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名;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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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信访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