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后勤服务部公开选调3人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后勤服务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
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后勤服务部财会人员2名、办公室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专业知识。
2. 近三年年度考核都在合格以上,财会人员需具会计资格证书,办公室人员需具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数须达选调计划数的3倍,方可以面试方式择优选调,经考察合格后调入聘用。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联系人:朱桂丽,联系电话:83107286。
2. 报名地点: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3号会议室(兴旺街1号)
3. 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