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特岗编外用工公告
为有效提升我区电梯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电梯应急处置特岗编外用工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电梯应急处置特岗编外用工2名,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薪酬5万元/年(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国家电梯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能长期从事并热爱该岗位工作。
3.要求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限绍兴市上虞区城区户籍(应急需要),身体健康,能胜任交办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下午14:00-17:00(半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舜江西路500号)313办公室,联系人:阮寿春,联系电话:82187303。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需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科目为《特种设备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不达60分的不合格。面试入围人员取笔试成绩合格的前10名。面试成绩为100分,不达60分的不合格。笔试、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遇总成绩分数并列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需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提供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报考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在招聘录用后一年内,如录用人员离职,空缺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合格。
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