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并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的职位和人数
新昌县人民法院招用7名速录员;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招用4名文印员。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6年3月17日起登录新昌县人民法院(http://xinchang.zjcourt.cn:88/index.html)、新昌县人民检察院(http://www.zjxinchang.jcy.gov.cn/)、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低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用的基本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6年3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8年3月24日至1980年3月24日)。
3、报考新昌县人民法院速录员岗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法学类、法律类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且须承诺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第二年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报考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文印员岗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法学类、法律类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25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报考新昌县人民法院职位的报名地点为新昌县人民法院政治处8楼805室,联系电话:0575-86085809。
报考新昌县人民检察院职位的报名地点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5楼508室,联系电话:0575-86273816。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由新昌县人民法院、新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符合招用条件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在开始办理招用手续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考察由新昌县人民法院和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 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民法院:0575-86085809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0575-8627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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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