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91名(含其他事业人员5名)。招聘方案已经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教育体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事业人员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毕业生或“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注:报名人数不足上述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8:30—下午16:00)、4月8日(上午8:30—下午15:00)。
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要求提交打印稿,须事先以电子稿形式填写并打印好;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其他事业人员有从业资格、上岗证要求的,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试
1.应聘高中、小学(除音体美)、幼儿教师、会计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4月16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加学科专业知识(网络管理、会计只测试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标、教材教法等。根据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岗位的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
笔试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占3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70%),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高中地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采用说课方式;网络管理、会计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学前教育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小学音体美教师和电工岗位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小学音体美教师采用说课方式进行,电工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公布。
3.各招聘岗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择岗后放弃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1)高中岗位根据普高需求情况推出。
(2)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岗位,市区或街道学校各推出1个岗位。
(3)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根据幼儿园需求情况推出。
(4)会计、电工岗位根据中小学校(单位)需求情况推出。
4.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待遇:(1)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48号),对于引进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升入相应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津贴、5万元购租房补贴。
2.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应聘条件中不限定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事业人员除外),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5.新聘用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6.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0208,0575-83031206,0575-83332036。
7.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8.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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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附件j.doc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