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一次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一次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0年4月8日至1998年4月8日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绍兴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等26家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2: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在网(http://www.zjks.com)上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http://www.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13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统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门,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分综合管理类(A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sxhrss.gov.cn)公布。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资格复审复核开始2天前,经确认应聘人员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则相应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减员不再递补。
(七)面试
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sx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4月8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五)应聘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六)招聘公告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sxhrss.gov.cn)、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sxpxks.com)、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org.cn)公布。
(七)政策咨询电话:8911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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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