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纪委关于选调干部的公告
市纪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在全市范围内选调12名公务员(市纪委机关4名,其中定向选调2名从事纪律审查工作;派驻机构8名)。
二、选调范围
1、各区、县(市)机关部门及乡镇(街道);
2、市级有关部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定向选调从事纪律审查的,须是刑事侦查专业、经济侦查专业毕业,或有2年以上纪律审查工作、自侦工作、经侦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
5、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6、选调公务员要求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推荐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按照设定的资格条件,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地点:绍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221室。需提供的资料:纸质报名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稿于现场报名前一天发送至 zc8804909@163.com。联系电话0575-85138117。
2、资格审查。市纪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8:1的,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3、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绍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6、公示。对拟调人选在绍兴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推荐(报名)表下载网址: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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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纪委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