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文化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技人员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16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百步阶6号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楼办公室。电话:0575-83037922。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携带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需要出具单位证明,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6日。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五)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78号)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监督电话: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75-8303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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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计划表.docx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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