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商务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上虞区商务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
窗口服务岗位1名,性别不限。
2、岗位待遇
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和虞政发[2018]2号《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岗位要求: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金融管理、法律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有一定文字功底。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凤山路147号就业管理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大厅。
报名联系人:陈亚均 联系电话:82120312
咨询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82217101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参保记录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的多少再确定考试方式。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多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少的,考试方式直接采用面试。面试成绩直接作为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进行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商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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