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镇人民政府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上浦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2、户籍和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上虞区本地常住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录程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如报名人数不足【含】1︰8比例,不再组织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1︰3【含】比例,取消本次招考,另行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147号(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联系人:陈亚均联系电话:82120312。
联系咨询人:王莺联系电话:81261906
3、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无笔试,则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招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上浦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虞人社[2018]4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浦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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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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