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环境监察、监测等工作,需夜间和野外作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上虞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环保类、化工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等专业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13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上虞区百官街道体育场26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报考人员请持《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1)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随带手写文字材料一篇(内容包含个人情况介绍及对我区环保工作的认识两方面,约1000字左右,材料内容作为入围面试的重要依据)。
代报人员除上述资料外,需另带报名个人委托书和代报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面试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相应核减职位招聘计划数;
2、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予录用。
4、招聘录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区级有关部门关于机关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项,报考者可咨询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11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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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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