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1年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3 日至2000年4月4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3.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报名参加辅警招聘之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资格条件
详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18年4月4日9时 -4月17日15时。
网址:http://wx.sxga.gov.cn/weixin/weixin/auxpolice/web/recruitment.jsp#
报考人员在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图像。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招考人员递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即可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北复线梅山洋渎路口,金利门红木楼旁)
注册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测量时脱鞋)、视力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9时-11时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内容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项目为: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标准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已报考人员因计划取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 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 1000米只测试1次。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五)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1、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2、绍兴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