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绍兴市科技局下属绍兴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方式
1. 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名。
2. 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科技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须在国家“985”“211”高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列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明确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海外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学生干部优先。
8.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绍兴人才网、绍兴市科技局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学校出具学生干部任职、党员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资格条件材料扫描件,以电子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1403141222@qq.com,邮件名称严格按照“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赵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联系电话:0575-89175683。
(2)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绍兴市科技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枫林西路168号1808室)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绍兴市科技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岗位匹配、学历学位、任职奖惩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并发送入围面试通知。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责任由应聘者承担。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集中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集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7.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在绍兴人才网、 绍兴市科技局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待其获得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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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