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商务局下属企业——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工作岗位,人员性质为派遣制员工。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
三、具体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2.性别不限;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9月13日止。
2.提交材料:请填报《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企业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表式详见附件)。将填报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毕业证书、一寸免冠彩照电子文档发邮箱2323525933@qq.com。
3.资格审定:参加面试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五、招考程序
1.考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不含20人),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按高到低排序,取前10名进入面试(第10名分数相同的,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报名人数为20人及以下的,直接采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和文字表述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体检。按考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待遇、管理
1.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年收入36000元左右,单位另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企业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市纪委市监委综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85116146
举报电话:8873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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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企业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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