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绍兴市质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绍兴市质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绍兴市质监局普通辅助类工作岗位----网络管理员1名。
二、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
三、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具有较好的网络管理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2.性别不限;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9月21日止。
2.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可发《报名登记表》到电子邮箱13391182@qq.com,也可电话联系到现场报名(绍兴市袍江世纪东街17号,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13办公室)。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招考程序
1.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沟通能力和动手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分30%、70%。
2.体检。按考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待遇管理
1.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期限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工资、社会保险等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年收入41000元左右。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驻质监局纪检组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
3.本公告由绍兴市质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132285(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88132760(局机关纪委)
88132918(驻质监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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