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推进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满足我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志于越城区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所学专业与招录学科对口或相近(附件2)。
4.户籍不限。
(二)岗位条件
1.“双一流”高校(专业)及原“985”“211”高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
3.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获得过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第一批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获得过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在本校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5%的第二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71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等另行公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预报名。自11月22日起,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与招聘计划一起公布)直接向招聘学校提交《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图片格式上传)。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及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份;
(2)以下材料的原件,并准备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①本人身份证;②获奖证书(证明具有报名资格);③学校开具的录取入学批次证明;④学校开具的本校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成绩排名证明;⑤师范类专业,还需提供相关证明;⑥其他证明自己具备报名资格的材料;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一寸免冠近照1张。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及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人员同样需要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于当日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
为方便应聘对象应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将安排多次。
(二) 面谈面试
1.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招聘岗位组织现场面谈,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面谈的合格分为7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面谈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学科岗位面谈合格人数不到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聘请专家,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答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时间安排
六、签约、体检、考察、录用
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直接与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签订预录用协议(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教师事业编制)。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校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签订预录用协议的考生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作违约处理,缺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城教体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在2019年8月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0年8月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5.新聘用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0575—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8342973、85122379;联系人:金老师、沈老师。
本办法解释权归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