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7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00—4月6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上午,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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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5年3月26日至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上述人员中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4月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4月7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4月7日14:00—4月12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
已缴费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笔试考试科目为: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1年3月26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县教育体育局所有岗位的面试由县教育体育局单独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1年3月26日以后出具),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3月26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
(四)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根据《新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新人社发[2020]21号)规定:县外新录用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七)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公布。政策咨询电话: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0575-86235558。本次招聘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