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诸暨市委党校、绍兴枫桥学院关于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中共诸暨市委党校、绍兴枫桥学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现制订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教师3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含),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业绩较突出;
2.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有党校、高校或相关教学经历;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公共管理、经济学类、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4.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报名对象须经现工作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用程序和办法
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05月11日。报名人员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单位盖章同意的报名表连同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传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986076550@qq.com;咨询电话:何13588558735):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三)资格审查及量化评价
由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预审,同时对报名人员根据提供的资料组织初选量化评价,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根据量化评价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同时联系未能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告知相关原因。
(四)综合测试
由中共诸暨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测试前,现场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应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时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纸质件,没有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测试达不到合格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党校组织开展1:2差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校委会讨论,择优确定初步人选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六)公示
对审核同意的拟选调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选调职位空缺,由选调机关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诸暨市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9099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