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绍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
越城区委宣传部归口管理区融媒体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范围内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9日(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705室越城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冯芳,联系电话:88375150,13858431094。(确因不方便现场报名的,可电话报名,相关资料以电子稿、扫描件的方式通过浙政钉报送)
(二)资格审查。由越城区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1天内,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区委宣传部电话通知。
(三)笔试、面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单项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综合成绩。笔试注重写作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驻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由越城区委宣传部组织入围者到医院(原则上为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是否递补,由部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经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审决定。体检合格的被考察人在考察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有效证明,再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越城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