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市职教中心2021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公告
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市职教中心创建于1958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首批中职名校。地处绍兴市中心,投资近10亿、占地263亩的新校区将于2022年投入使用。设有智能制造、艺术设计、现代服务、财会信息等四大类20多个专业,现有师生员工4300多名。
因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决定招聘事业编制实习指导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0日之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岗位进行招考。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8日
报名材料:提供《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2021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绍兴技师学院(筹)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2021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材料清单》(附件2)及对应佐证材料。
报名方法:报名表可至学校官网(www.sxszjzx.com)下载,考生根据要求将材料压缩打包发至学校邮箱(sxsjgxx@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学科+姓名”,材料请以PDF格式扫描。也可携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官根据考生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若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2021年7月30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原件报到,逾期不报到或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其他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8614576。
2.凡大学(高级工、技师段)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579号
学校网址:www.sxszjzx.com
学校邮箱:sxsjgxx@163.com
联系人: 葛老师 0575-85553632 18057500119
林老师 0575-88611533、18989553160
王老师 0575-88612281、1333585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