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推动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所列的专业相符,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解释;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毕业生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邮箱(zjscdcrs@sina.com)。报名所需材料:《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下载地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个人1寸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的清晰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根据岗位应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通知本人。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谈面试对象,发放面谈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谈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1:2比例,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面谈面试的,或因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面谈面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谈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面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合格分为60分。
考生面谈面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发给体检通知书。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面谈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增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以笔试方式,取成绩高者。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为诸暨市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硕士生5年,博士生8年。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聘用前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面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浙江省人事考试信用体系,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告栏发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并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对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联系电话:0575-87009277。
(五)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招聘的解释和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5-87379937。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2021年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表.docx
附件2: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