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岗位要求:女,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越城区水利局(延安东路481号108室),联系电话:88318372、88269980。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上述原件和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上述复印及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报名考试时,请佩戴好口罩,进出场所时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获得参加考试资格。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则按相关规定取消招考或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如岗位报名比例超过1:15,则进行笔试。(若笔试,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不足人员按程序递补。政审以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