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卫技人员83名。其中:
A类岗位:
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14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11名;上虞中医医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3名。
B类岗位:
事业编制管理15名,分别为上虞区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百官分院)5名;上虞区驿亭镇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驿亭分院)1名;上虞区丁宅乡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丁宅分院)1名;上虞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东关分院)1名;上虞区曹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曹娥分院)1名;上虞区道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道墟分院)2名;上虞区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梁湖分院)4名。
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54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10名;上虞中医医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9名;上虞妇幼保健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院分院)11名;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名;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丰惠分院)6名;上虞区章镇中心卫生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2022年应届生需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2. 境外、国外留学生须在2022年8月1日前且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相应专业副高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要求见《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4.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编人员及2022年度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能认真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品行端正;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身心、身体健康。
4.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6日16:00。
⑴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syjob.com.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⑵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资格:①202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
⑶因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存在截止时间,且系统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时间要适当提前,以免影响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报名。若因个人原因导致网报平台操作时间紧迫,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现场资格复审
一般安排在考核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A类岗位》(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发放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5.考核面试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⑴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⑵赋分办法(四项累计不超过10分)
序号 |
项目 |
赋分条件 |
赋分标准 |
备注 |
1 |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 |
根据教研函〔2022〕1号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5。 |
既是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又是建设学科的加5分。 |
5分。 |
2 |
学历 |
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 |
高于岗位学历要求一个层次加5分,最高10分。 |
最高10分。 |
3 |
获奖学金 |
高校学习期间获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证书。 |
国家级奖学金5分;省级一等奖学金5分,省级二等奖学金4分,省级三等奖学金3分;校级综合类一等奖学金2分,校级综合类二等奖学金1分,校级综合类三等奖学金0.5分。 |
就高赋分,最高5分。 |
4 |
获得荣誉 |
高校学习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5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2分。 |
就高赋分,最高5分。 |
注:获奖学金、获得荣誉按最高加分项分别赋分1次,每年重复获得的不进行累计。
⑶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90%+赋分分值(10分);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6.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8.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B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6日16:00。
⑴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syjob.com.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⑵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资格:①202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书资料。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相关证书资料。1005、8006岗位需提供护理工作证明。
⑶2022年1月18日发出的《2022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已网上报名的本科人员仍需进行此次报名、缴费及资格复审,未经以上流程的视作无效。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笔试科目费用每科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根据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不作退回。
因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及缴费存在截止时间,且系统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时间要适当提前,以免影响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报名及缴费。若因个人原因导致网报平台操作时间紧迫,影响报名及缴费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及岗位核定结束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www.syjob.com.cn/)。
5.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④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9名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或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6.现场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1005、8006岗位需提供护理工作证明。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B类岗位》(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面试入围人员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7.面试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8.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9.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10.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1.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区级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5.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符合赋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将符合赋分条件的资料(文件、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上交办理赋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四)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公告中的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是指: 根据教研函〔2022〕1号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5。
(六)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八)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医共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监督电话:0575-82129843
相关网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绍兴市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本次招聘实行“亮码+测温+核酸报告”准入制度。进入考点将逐一检查考生“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正常,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考点、报名点(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聘。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调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A类岗位)
附件3: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B类岗位)
附件4: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数字化招聘求职网报平台”操作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