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嵊州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嵊州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6月7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9年6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四)男女不限,户籍要求为嵊州市(落户时间2022年6月7日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待遇、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9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嵊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做好防疫工作,自觉佩戴口罩。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嵊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及面试
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法院统一组织。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6月14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在嵊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911办公室。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安排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13:5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嵊州市人民法院网和嵊州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嵊州市人民法院网和嵊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嵊州市人民法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录用人选以外,按本次总成绩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经考试择优录用后,与嵊州市海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和嵊州市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请自觉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大门安保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嵊州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8379689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嵊州市人民法院网:http://shengzhou.zjcourt.cn:88/
2.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嵊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举报电话:83111287。
嵊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嵊州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