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有关精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岗位
综合管理岗
三、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勤奋,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或信息化管理知识;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并轨方式进入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4月25日下午17:00止。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wfwgyy@126.com,联系电话:0575-88012384。特别提醒:邮件主题以“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3、所需材料:填写完整《公开选调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签名)(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资质证书、个人近一年工作总结,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网上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岗位+手机号”]。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公开选调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资质证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要达到3:1(如不足3:1,由市政务服务办党委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3、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下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所有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由市政务服务办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讨论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根据选调相关要求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选调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由此产生的缺额由市政务服务办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处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选调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选调接受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00069。
附件: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