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因本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面试委托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共8名,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1职位4名、聘用制法官助理2职位4名。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招考条件 |
考试科目 |
聘用制法官助理1 |
4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6.具有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综合基础知识 |
聘用制法官助理2 |
4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法学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专业; 5.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6.具有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综合基础知识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待遇、管理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 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南门信访接待大厅。
3.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不写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4.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招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证)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6.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7.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与2023年第二次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笔试、面试时间一致,不可重复报名。
(二)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1.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 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时政热点(2023年4月--2023年9月)、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3.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招考人数在3人以下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与考察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酌情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通过柯桥区人民法院外网、柯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若出现减员情形,可酌情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学历学位、户籍等证明材料取得的时间截至2023年10月10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场考试相关事宜将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外网、柯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网站发布。
(六)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报考。
(七)如有疑问,可咨询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5-85580155。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10-16:00。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柯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575-85580151。
附件1:招录报名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