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公务员录用面试定于2020年8月29日举行,根据《2020年台州市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各招录机关要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地点:椒江区党群服务中心(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
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手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已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到椒江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76-88831251、13357631237、18968688798)办理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确认手续。
3、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技)能测评,8月25日,全省统一组织报考人武专干考生的体(技)能测评。
近期,请报考我区职位人员经常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椒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安排。
附件1、2020年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台州市椒江区公务员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