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综合文字岗位2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工作经历,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截止到2021年3月30日,县(市、区)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报名人员将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及《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下载),发至电子邮箱:tzscjg1103@126.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字样,并致电0576-88557851确认。
2.资格审查。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5:1的,则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3.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试成绩。
4.考察。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转任。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