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禁毒办招录禁毒社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禁毒社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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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备注 |
1 |
滨海镇禁毒办 |
1 |
男女不限 |
有文字功底 |
1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本市常住户口,年龄25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工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11月28日-12月28日
地点:温岭市公安局禁毒办220室
报名须知: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薄(户主及本人页)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
(二)招录办法
采用统一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三)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禁毒相关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序及人数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若分数相同,有助理社会工作证及以上的优先。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薪资待遇
根据《温岭市专职禁毒社工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工人均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7858680610
温岭市禁毒办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