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浙江省仙居县公证处是仙居县司法局下属零编制的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2023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金融学专业;
3、具有台州市户籍,35周岁以下;
4、热爱公证事业,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重团队精神,工作耐心细致;
5、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公证工作人员 |
1 |
法学、金融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1月28日—2023年2月 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仙居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业路2号四楼南楼429号)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带以下相关材料到仙居县司法局公法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登记表1份。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在报名环节,由公证处会同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审查,凡个人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数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及公证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拟聘用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进入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等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仍相等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高低为准。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以及所有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请关注仙居司法微信公众号。
2.考生逾期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仙居县司法局公示栏和仙居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仙居县公证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仙居县公证处与拟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执行公证处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仙居县工业路2号四楼南楼429
电话:0576-89371769 13586204531
本次招聘工作由仙居县公证处组织实施,仙居县司法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浙江省仙居县公证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