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禁毒办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环市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禁毒社工。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楚门镇人民政府禁毒办禁毒社工岗位一名。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
2、具有玉环市本地户籍,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7年2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2日—2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玉环市公安局5楼509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证明材料:报名时需填写《玉环市禁毒社工招录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市禁毒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等方法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内容包括禁毒知识、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玉环市公安局辅警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
1、管理:实行市禁毒办和楚门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市禁毒办主要负责业务指导,楚门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社工的日常管理。试用期1个月,首期合同期为2年,续聘续签。
2、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8991790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禁毒办负责解释。
玉环市禁毒办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