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岗位:森林消防队队员
人数:5人(其中持有B1以上驾照1人)
性别:男
工作内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防汛防台、山地救援等应急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2.年龄在20-30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党员、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具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或有森林防灭火经验技能等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持有B1以上驾照的体能测试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明显纹身,身高≥165CM。
4.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10日(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509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联系人:胡旻、陈加增 ,联系电话:0576-86120023。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情况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考试内容:体能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一)体能测试项目为登山和1000米跑步,体能测试不及格将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成绩判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分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年底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所有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高火险天气、防汛防台期和重要节假日等按要求全员在岗临战备勤。
(二)工作单位地点: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