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巡特警大队突击队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突击队队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2.性别,男,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户籍:浙江省内户籍;
4.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文化);
5.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男性身高1.72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部队特战队员、获省级运动比赛前六名、市级比赛前三名、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路桥公安分局在编辅警,录用比例不超过2人;
8.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统一考试、体检、考察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4项,单项100分,满分400分。体能测试成绩按四项体能成绩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2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总分高于280分,进入下一轮面试。
(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展示、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满分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加分项目
获得省(军)级以上体育(军事)比赛前六名的加10分;获得地市(师旅)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分别加分6、5、4、3、2、1分;获得县(团)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按上一级标准减半加分,不重复加分,该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路桥公安分局工作期间每获得一次治安荣誉奖章、十佳优秀辅警、年度先进个人(或年度考核优秀)的加1分,同年度不重复加分,该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总成绩为体能测试(70%)、面试成绩(30%)、加分成绩的总和。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体检人数不到1:1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而空出的名额,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若入围考察人数不到1:1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若出现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而空出的名额,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后确认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直接进入巡特警突击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 3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369号(路桥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电话:0576-82550911。
(三)报名时资格审核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报名表→路桥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考报名表一式1份,填写考生信息,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从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的服役证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适当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薪酬待遇
正式入聘后人均年收入约10-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户籍、年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23年3月1日。
(四)本公告由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陈警官 0576-825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