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殡仪馆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温岭市殡仪馆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等不良行为。
2、能服从单位安排,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心理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台州户籍。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心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话务员 |
1人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2级以上,温岭方言能懂会说,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应用,沟通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话务行业经验者优先。 |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 4月10日—4月17日。
2、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打印填写应聘登记表1份,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报名地点:温岭城西街道城西大道208号(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窗口)。
四、考试录用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将采用技能操作或笔试,并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技能操作或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以60分为及格线。若不及格则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岗位以3倍名额比例选择进入面试,择优录取。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均不及格,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2、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按统一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3、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录用名单,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
2、试用期月薪21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转正后年薪约5.6万元(含五险一金)。夜间值班费、节假日加班费、年终考核奖金等另计。
4、试用期满后,可申请加入殡仪馆工会,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5、表现优秀、工作满3周年的,有机会转岗为非事业编制职工(与温岭市殡仪馆签订合同),工资待遇另行按相关规定发放。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殡仪馆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6182408 (蒋女士)
温岭市殡仪馆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