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乐清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系乐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2013年5月1日前录用或参公登记),其中新录用镇(街道)工作人员时间须满5年(2011年5月1日前录用),近3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文学专业或应用文秘专业,中文类各专业;(详见附件一)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报名地点:市安监局办公室(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421室),联系电话:61882187,61882186。
2、报名办法。从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或乐清安监网(www.yqsafety.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乐清市安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度考核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则取消本次选调。
三、选调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申论与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3名确定为面试人选(如遇最后1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前3天向市安监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察。取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最高分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知识、工作表现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低次递补。
4、选调。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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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安监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