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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选聘研究生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9-09-20      来源:温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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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的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是隶属温州市卫健委的全额事业公共卫生机构,秉承“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保护、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妇女保健科、围产儿保健科、儿童保健、儿童健康管理科和信息宣教科7个业务与职能科室。2017年6月,新开设温州市妇幼健康管理中心。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1、选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一览表》,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3、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本次选聘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邮寄简历至温州市妇幼保健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文末)。简历材料应包含报名表及以下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所需材料;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等;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选聘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核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由温州市妇幼保健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的标准执行。


  考察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讨论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选聘单位确定其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妇幼保健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2019年9月30日前无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整个选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选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及具体岗位要求商市人力社保局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4、选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妇幼保健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893870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新城大道41号公共卫生大楼东首温州市妇幼保健所502


  附件1:《2019年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选聘一览表》


  附件2:《2019年温州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报名表》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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