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军事技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202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就资格复审和军事技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于2020年8月24日(周一)上午8:30-12:00,在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八楼2号会议室(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考生,于2020年8月23日(周日)上午10:00-12:00,在乐清市人民武装部一楼会议室(乐清市乐成街道北大街24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军事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证明。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3.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4.进入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佩戴口罩”,并持“通信行程卡”(提前扫下图二维码查询),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信行程卡”二维码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军事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通信行程卡”打印纸。
6.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军事技能测评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四、其他事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合格单》的要求,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com)、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自行查阅公告栏公告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附件1.2020年乐清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和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乐清市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