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项通知
根据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以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温州市”-“面试体检考察专栏”公布的为准,不再另行向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1年3月17日进行。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3月17日早上6:30前统一到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广场校区府前街校门口集中,参加体检。
三、其他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详见附件),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期间考生封闭管理,无法与外界联系。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现金支付),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体检前请保持通讯畅通(以注册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为准)。
考生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面试结束至体检当日,考生如发生与已签署的《2021年温州市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不一致的情形,应立即报告体检实施机关。
附件:
1.2021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2.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doc
温州市鹿城区公务员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