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舟山嵊泗县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推进我县小班化教育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县教育系统新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考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嵊泗中学 |
全额事业 |
语文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计算机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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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职教中心 |
全额事业 |
旅游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与教育服务、旅游管理 |
初中学校 |
全额事业 |
音乐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体育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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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岛小学 |
全额事业 |
语文教学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 |
数学教学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小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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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音乐学类 |
||
体育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嵊泗户籍或嵊泗生源,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2.报考户籍以2015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及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笔试共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D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本次考试大纲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考生可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仅供应试考生备考使用。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成绩(笔试总成绩除以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信息发布平台为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泗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