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广播电视台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普事聘公2016[20]号)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舟山市普陀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
其中,普陀新闻网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舟山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6年10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6年10月1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80-301185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 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陀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普陀东港海印路426号区文广大楼9楼9009室),咨询电话:0580-3805575。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环节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先由普陀广播电视台组织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笔试和实操考试两个环节。报考符合条件人数等于或多于6人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取前六名进入实操考试。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少于6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并直接进入实操考试。专业考试成绩由笔试和实操考试按比例组成,笔试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实操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6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总成绩合格分的不予聘用。
2. 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1)全媒体记者:(笔试+实操)
①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新闻业务、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生根据试题内容进行考试,150分钟内完成。
②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 5日, 14:00开始
地点:舟山市委党校普陀分校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③实操:根据设定的题材,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则3分钟左右的电视新闻采写、拍摄、剪辑工作,配音由工作人员完成。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为:文稿45分,摄像35分,剪辑20分。
(2)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兼编导:(笔试+实操)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生根据试题内容进行考试,150分钟内完成。
②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 5日, 14:00开始
地点:舟山市委党校普陀分校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③实操:根据设定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一则5分钟左右的电视专题编导及主持和一档4分钟左右的广播访谈节目主持。摄像、剪辑、制作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为:电视专题节目编导主持55分,广播访谈节目主持45分。
3.专业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在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在整个招聘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自动取消其招聘和录用资格,按规定进行替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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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位要求
舟山市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