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公务员考试
2017上半年舟山嵊泗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7-04-25 来源: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嵊泗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为加快嵊泗美丽海岛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_ssrls/index.htm)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舟山户籍或嵊泗户籍的以2017年4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参加嵊泗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嵊泗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7年4月25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8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9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10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办理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人事主管部门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6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共2个科目。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详见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笔试试卷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需书面说明;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7月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监督电话:0580-5592687。
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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