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区块,为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普陀区创新创业,为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面向海内外发布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一、 普陀区情简介
普陀,素有“东海明珠”之美誉,因境内的“海天佛国”普陀山闻名海内外。普陀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地处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T”型交汇口,背靠“长三角”城市群,境内有大小岛屿455个,总人口32万。普陀的区情可用“港”、“景”“渔”三个关键字概括。一是得天独厚的深水良港。海岸线总长度280公里,-12至-20米深水岸线44公里,占全国的2.87%。拥有万吨级码头32座,其中30万吨级码头3座。2016年实现港口吞吐量9483万吨。二是独一无二的旅游美景。沙滩资源占浙江省沙滩总面积的四分之一,集中了浙江70%的海岛品牌旅游资源,空气质量常年位列全国前三。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旅游强区称号,是舟山群岛国际旅游岛核心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城会客厅。区内拥有东极岛、桃花岛、白沙岛等诸多特色岛屿。2016年,共接待游客2773.6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4.70亿元。三是丰饶多产的海洋渔业。沈家门渔港是世界三大群众性渔港之一,舟山渔场面积约3.4万平方公里,有海洋生物1100余种,常年海水产品捕获量达到50万吨左右,远洋渔业产量占全国的1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舟山群岛的开发开放。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2012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复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批复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2016年8月,国家公布第三批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明确提出浙江主要任务就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启动运作,从此,舟山进入自贸区+时代。
普陀是舟山群岛新区的主战场、排头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普陀将全力打造成为自贸港区先行区、海上花园会客厅,努力建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将建成国家级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全方位打造一个更加自由开放、充满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普陀。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有16家事业单位共计推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26个,需求人数4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该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211”、“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学年度排名前400所)。中国境内学校的学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82年11月6日以后)。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80—3012510(区人力社保局)。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1寸照,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trcsc@163.com,纸质报名表于考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 6日00:00—11月30日24:00。
2、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资格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人事主管部门将暂停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考试以综合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2)的,人事主管部门将暂停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4、公示、聘用
考生在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trlsb.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硕士年薪12万元,博士年薪13万元,包含五险一金),一年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普陀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一律不实行递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区人才交流中心, 0580—30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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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舟山市普陀区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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