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以下统称瑞金医院舟山分院)为民办事业单位,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定海区白泉镇,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定海区人民政府和嘉文集团三方合作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主要为舟山及周边地区提供差异化、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致力于打造舟山群岛新区的高端医疗服务中心、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和健康产业集聚中心。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经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拟公开招聘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8年2月2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68年2月2日以后出生;“55周岁以下”为1963年2月2日以后出生;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2月28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和证明等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图片发送至邮箱:zs_rjh@163.com。
本次招聘岗位的报名均按上述方式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3月8日前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网站(www.zsrjh.com)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招聘计划8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
笔试时间:笔试初定于3月中旬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举行。
笔试内容:“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特技科室(心电、脑电、肌电)”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放射科”、“超声诊断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学相关专业知识;“麻醉科”岗位笔试内容为麻醉学相关专业知识;“口腔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口腔医学相关专业知识;“病理科”、“检验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计划8名及以上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书和证明(2017年度各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应聘岗位需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供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岗位认知和胜任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取得面试考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安排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网站(www.zsrjh.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列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相关人事管理等事项按照《舟山市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人员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均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统一安排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进修3-6个月。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官网(http://www.rjh.com.cn/);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官网(http://www.zsrjh.com/);
3、浙江省舟山定海区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计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4、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sdhrl.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瑞金医院舟山分院:0580-2186070;
2、定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80-2020523;
3、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瑞金医院舟山分院负责解释。电话:0580-2186070。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瑞金医院舟山分院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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