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2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经研究,决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各1名。
财会相关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与审计。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残联网站(www.zscl.gov.cn)。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等障碍者,残疾等级:听力、言语、肢体、视力为三、四级,重度听力障碍者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达到三级或四级等级。其中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六横镇中心卫生院岗位仅面向肢体三、四级残疾。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户籍要求:报考普陀区所属单位的为舟山市户籍;报考定海区所属单位的为定海区户籍;报考岱山县所属单位的为岱山县户籍。户籍、《残疾人证》以2019年10月8日的状况为准。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21397411@qq.com,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19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一寸彩照。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
领取地点:定海新城临长路195号市残疾人联合会五楼劳服部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学历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残疾类别、等级在面试前进行复审,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但对与被体检人员残疾类别相对应的项目不列入体检范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残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182118、2281566,监督电话:0580-2182108。
附件:2019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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