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一所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省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烹饪)、省餐旅类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和省中等职业教育海洋旅游实训基地,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现有“旅游服务”、“烹饪”、“财经商贸”和“学前教育”四大类专业10余个培养方向,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是省中职示范、骨干和品牌专业,专业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广阔,近三年高考升学率达9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深受用工单位欢迎,是中职学生学习和成才的理想之地。
为进一步适应新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户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专业要求 |
考试形式 |
备注 |
高中舞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舞蹈表演、 舞蹈学、舞蹈编导 |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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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体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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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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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专业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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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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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专业相关技能高级工及以上 |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ptzjzx.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不限;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中午12:00止。咨询电话:0580-3663906, 13967235741(刘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本人简历;
6.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报名表为WORD版本)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281824658@qq.com(打包的邮件名称设为“应聘XX学校+XX岗位+姓名”)。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5月27日下午公布在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www.ptzjzx.cn)上。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需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评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面试形式一般为说课和结构化面试,说课环节每位考生安排备课45分钟,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时间总共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正式事业编制),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相关要求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80-2600333(舟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80-3668011(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舟山市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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