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现有在编职工1320名,其中高级职称341名,有硕、博士(后)140余名,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26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14人,浙江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生导师17名。2017年3月首次通过JCI评审,2017年6月起挂牌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2、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编职工718人,其中高级职称183人,硕士41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2人,省级基层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资深拔尖人才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医院开设内、外、妇、儿等14个病区,主要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疗、危重症的抢救工作,开展和指导全市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业务工作。
3、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骨伤医院)
舟山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编人员509人,其中高级职称136人,硕导5人,博士3人,硕士4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省级名中医1人,市级名中医11人,舟山市资深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拔尖人才各1人。主要承担全市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复杂疑难疾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健康服务的需求。
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现为舟山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在编职工214人,其中高级职称47人。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以及老年病和老年综合征的评估、诊治、康复。
5、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一家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民事业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口腔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硕士研究生3人,高级职称人才6人,中级职称17人。
6、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中心现有职工60余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9名,高级职称人才19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8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1年7月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2:00。
网址: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6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1年7月26日12: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本科及大专需求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28日-7月30日。
本科及大专需求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研究生需求岗位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发放。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30日-8月1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研究生需求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本科及大专需求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为主,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报名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2)。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0580-2292522(张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0580-2065040(王主任)、舟山市中医院0580-8123901(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0580-2627973(赵主任)、舟山市口腔医院0580-8176662 (叶主任)、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80-2080905(周主任)。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附件:
附件1: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xlsx
附件2:事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